蚌埠:賣有害食品七人被判刑
注冊網絡科技公司,向全國各地郵寄“XX糖康”的物流信息三千多條,短短半年的銷售保健品金額達64萬余元……日前,蚌埠五河縣公開審理了一起銷售有害食品的案件。
2018年3月,趙琴在河北省注冊成立通茂壽網絡科技有限公司,任法定代表人。她通過微信聯(lián)系購買了“XX糖康”膠囊等保健品,再從網上非法獲取了相關糖尿病患者的信息資料,購置了電腦,租用了網絡電話,雇傭6人為電話銷售員,利用網絡電話群呼糖尿病患者,向糖尿病患者推介、銷售“XX糖康”等產品,并按銷售額的一定比例進行提成。6名電話銷售員在銷售過程中均采用化名,冒充糖尿病康復中心老師或健康顧問,與糖尿病患者溝通,宣傳 “XX糖康”的降血糖功能。所銷售的產品均由趙琴以虛假的地址和姓名,通過物流公司郵寄,銷售貨款也全部由物流代收。經蚌埠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檢測:“XX糖康”中檢出格列本脲、鹽酸二甲雙胍。這兩種成分均為處方藥物,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相關規(guī)定,保健食品有調節(jié)機體能力,提高人體免疫力等作用,但是不能以預防治療疾病為目的。而藥品則是用于預防、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所用,兩者有著本質的區(qū)別。案發(fā)后,有3名電話銷售員到五河縣公安局投案。
法院審理認為,被告人趙琴等7人違反食品衛(wèi)生管理法規(guī),其行為構成了銷售有害食品罪,被依法判處8年至1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共計105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