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及其實施條例等規(guī)定,現將福建省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開展全省食品安全監(jiān)督抽檢相關信息,摘自福建省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公布如下:
本次公告的監(jiān)督抽檢信息涉及24大類食品339批次,包括:糧食加工品、食用油(含油脂及其制品)、調味品、肉制品、飲料、方便食品、餅干、罐頭、薯類和膨化食品、糖果制品、茶葉及相關制品、酒類、蔬菜制品、水果制品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、蛋制品、食糖、水產制品、淀粉及淀粉制品、糕點、豆制品、蜂產品、餐飲食品、食用農產品。合格332批次,不合格7批次。
餐飲食品不合格3批次:
1、延平區(qū)艾莉糕點店銷售的早餐面包(加工日期為2019年12月21日),糖精鈉(以糖精計)不合格。
2、延平區(qū)金玉滬閩小吃店銷售的油條(加工日期為2019年12月23日),鋁的殘留量(干樣品,以Al計)不合格。
3、南安市水頭鎮(zhèn)品華居蛋糕店銷售的蔓越莓西餅(餅干)(加工日期為2019年12月27日),脫氫乙酸及其鈉鹽(以脫氫乙酸計)不合格。
食用農產品不合格2批次:
1、福州樸樸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晉安分公司銷售的菠菜(包裝日期為2019年10月20日),阿維菌素不合格。
2、廈門永輝商業(yè)有限公司康樂超市銷售的豬肝(檢疫日期為2019年10月22日),多西環(huán)素(強力霉素)不合格。
飲料不合格2批次:
1、標稱福建省平和縣靈通礦泉水有限公司2020年1月5日生產的金湯灣·靈通巖天然礦泉水,界限指標-偏硅酸不合格。
2、標稱雄縣白馬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5月25日生產的飲用天然礦泉水,溴酸鹽不合格,銷售單位為龍巖新華都購物廣場有限公司武平東方店。
福建省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對不合格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置,依法查處違法違規(guī)行為,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法定義務,防控食品安全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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